主题:济南先行区发布2个征地公告!涉及崔寨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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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先行区发布2个拟征收土地公告,涉及大桥、崔寨两个街道!具体为崔寨街道办事处、南车村;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工矿仓储用地、商业商务用地。 具体情况如下: 崔寨街道办事处 地块位置范围:崔寨村以西、以南,前街村以东、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阳区崔寨街道办事处。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南车村 地块位置范围:先行区引爆区规划横一路以南,纵一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天桥区大桥街道南车村。 用途:商业商务用地。 拟于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2月10日由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济南市崔寨街道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被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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