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山东省应急厅公示了第一批危险化学品异地重点执法检查处罚信息,涉及济阳2家企业。这些企业为何被罚?企业如何做到守法生产?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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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省应急厅第一检查组会同济南市、济阳区应急局对济南鼎创双济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及苯乙烯和丙烯酸的设备设施未设置必要的安全联锁及紧急排放系统。济阳区应急局依据《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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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省应急厅第一检查组会同济南市、济阳区应急局对济南弘丰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后,未及时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氯乙酰氯生产工艺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氯),未根据工艺安全要求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和紧急停车系统。济阳区应急局依据《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